然而如果我们来仔细计算一下,假如球是10美分,球拍比球贵1美元的话,那么两者一共就需要1.20美元……
所以正确的答案其实应该是5美分。
今天我们要和大家探讨“快思考”与“慢思考”对品牌营销的影响,该话题涉及心理学当中的“无意识思维过程”,通过上边这个小测试,我想你已经对“无意识思维过程”有了一次生动的体会。
上边这个测试,来自著名心理学家丹尼尔·卡尼曼的《思考,快与慢》一书,今天我们的讨论,也将主要围绕着他在这本书中的核心观点展开。
卡尼曼通过深入研究发现,人们的生活普遍受到两个心理系统的影响。其中,“系统1”是我们基于直觉自主运行的“快思考”系统,而“系统2”则是依赖于逻辑与理性分析,“需要付出额外努力”的 “慢思考”系统。
人的两套心理系统各具不同特点。
比如,系统2非常“懒惰”,这意味着我们绝大多数时候的认知与决策,都是在受系统1的自主支配(就像在面对上面那道题时,大多数人都会“凭感觉”给出答案一样),不到“万不得已”,系统2绝不会轻易介入一件事情。并且就算介入,它对问题的处理方式也会更多地依赖于系统1的暗示与引导。
卡尼曼认为,从心理学的角度看,这样的分工其实是很合理的,因为在大部分时间,系统1确实足以应付我们的日常生活。现在,如果要我们遇到的每件事情都去依赖于系统2解决,那么这样的生活就会变得异常疲惫,而且毫无乐趣可言(换句话说,人类心智的显著特征,就是不会为那些“不值得”的事情多消耗一点心力)。
了解这两个心理系统,对营销人的工作极具现实意义。基于这一发现,博达大桥广告的马修·威尔科克斯又在他的《畅销的原理》中,进一步强调了用户对不同品牌的心理参与模式——低参与度模式(Low involvement processing)和高参与度模式(High involvement processing)。
处于低参与度模式时,用户是在“自动”地运用着他们的系统1,而在高参与度模式下则是在“有意识”地运用着系统2。
卡尼曼与科克斯的观点,共同促发了我对不同品类“用户心理参与模式”的思考。
我进而想到,有的品类(比如电池、软饮料、方便面或是纸巾),或许“终其一生”都是在跟消费者的“系统1”打交道。试想,一个人一辈子对“方便面”的深度思考恐怕也不会超过5分钟;而另外一些品类(比如房地产、汽车、高端科技产品),则显然有机会去面对消费者的“系统2”。
从SDi(发现营销理论)的观点来看,只有更充分地意识到用户参与模式的不同,我们所设计的品牌营销策略才会更有针对性。
一、低参与度模式下的品牌营销策略
让我们先来探讨“低参与度模式”下的品牌营销策略。如果你的品牌,来自一个“低参与度心理模式”下的品类(例如前述的快消品),也就是说,由于你始终面对着的是消费者的“系统1”,那么决策者就必须意识到,你的品牌对于消费者来说,将始终处于一种“有意思,所以有道理”的认知范式之下。
此时,让消费者觉得“有趣”或者“特别”,就远比强调你的功效与功能重要。
为什么这样说?
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,系统1这种“快思考”最显著的特征,就是会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,会习惯性地用一个简单问题(我对它感觉如何),来代替对一个复杂问题(我对它评价如何)的回答。
拿一个《思考,快与慢》中的例子来说——某男士在一次慈善晚宴上认识了一位名叫“琼”的女士,他发现她既迷人又健谈。现在,她的名字再次出现,并且是被叫去捐款。他知道琼有多慷慨吗?事实上他什么都不知道,但是由于琼给他留下了迷人的印象,同时由于他自己非常慷慨,于是,他现在就会更倾向于相信琼也是非常慷慨的。
这种心理现象在卡尼曼的研究中被称为“情感启发式”。
注意!“情感启发式”是系统1不可避免的一种“系统性偏见”。
比如,现在让我们将一些品牌想象成上例中的“琼”,当我们感知到宝马所渲染的“驾驭之悦”时,当我们体会到红牛所象征的“能量生活方式”时,我们对宝马的驾驶性能以及红牛补充体能的功效就会变得更加相信。这就是我们说的“有意思,所以有道理。”或者说——“有意思,才会有道理。”
在发现营销理论中,我们常说一个品牌要构建的用户认知大致涉及“功能”、“形象”、“价值观”三个维度。基于上述逻辑,在低参与度模式品类中,品牌应该始终将构建“形象”与“价值观”的认知作为自己的首选策略。
举例来说,假如“海飞丝”能够持续基于“去屑”去讲一个“让你自信”的故事,则要比持续去讲“去屑”本身更为可取。如果拿士力架的传播——“横扫饥饿,做回自己”来对照,我们会看到,“横扫饥饿”被包含在了“做回自己”这样一个品牌观点当中(价值观),并且该品牌的广告始终保持了一种无厘头的搞怪风格(形象),这显然就是一种更好的策略设计。
另一个让低参与度模式下的品牌变得“有意思”的方法,是多去创造一些“无意义的差异化”(尽管听上去有些奇怪)。
比如,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品牌在广告中表现自己的典型特征,像是“有个圈的薄荷糖”、“金罐凉茶”或者“蓝瓶钙”,这些特征对于产品功效而言并无实际意义,我们不能说“金罐凉茶”就一定比“红罐凉茶”口感更好,或者功效更突出。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,由于强调了这些特征,品牌就能够被消费者的系统1更好地“侦测”到,从而获得一种在同品类中被“凸显”出来的认知效果。
这也就是菲利普·科特勒所说的:“没有意义的差异化也是有意义的。”
如果要深入追问这一做法的心理学依据,那么应该说,电话号码列表 它的作用机制与“情感启发式”略有不同,乃是基于系统1的另一种“典型性启发式”,即我们会倾向于用具有典型性的特征归纳,来代替一个复杂评估过程的认知偏见。例如,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经常会听到像“他学习成绩好不了,看看他那一身纹身吧”这类评价,这就是受到了“典型性启发式”影响的例子。
受此心理效应影响,如果一个品牌能够在传播中持续凸显其独有特征(例如上边“绝对伏特加”的例子),那么久而久之,这些特征也就容易与该品牌的其它(功能、情感)价值“揉合”在一起,而被系统1“自发”地解释并赋予其意义。下一次,当这类特征又在顾客生活中出现时,消费者关注、选择该品牌的概率也就会随之大增。 Best database provider | Cell Phone Number
二、高参与度模式下的品牌传播策略
比上边这个问题更复杂一些的,是讨论“高参与度心理模式”下的品牌传播策略。
首先,高、低参与度模式下的品牌,究竟有什么最显著的区别呢?
应该说,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,低参与度品牌的日常传播,只需要更多地去考虑消费者的系统1,而高参与度模式下的品牌则需要兼顾好消费者的系统1和系统2。
我想起几年前,我问一位(专门服务于地产客户的)Agency的负责人——“为什么房地产品牌不像汽车客户那样热衷于打广告呢?”他看了看我,然后轻描淡写地回答说:“嗯,主要是因为这个行业太特殊了,它的信息传递在很多时候都不是通过广告完成的。”